屏縣警局廣設「刑事實驗室」建奇功

提升鑑識時效省去舟車勞頓

犯案手法及型態日新月異,為提升鑑識量能,讓警方能在最快時間內掌握犯罪跡證,屏東縣警察局投入千萬元經費,從2022年起陸續在東港、里港、內埔、潮州、枋寮以及最南端的恆春分局設置「刑事實驗室」,讓鑑識人員在刑案現場採樣後,能夠就近、從速進行分析,節省送件檢驗的舟車往返時間,掌握破案關鍵,也是促成「刑事實驗室」加速設立的重大契機。

屏東地形狹長,過往發生的重大刑案,鑑識工作都得交付位在屏東市的警察局本部進行,許多微物跡證、高階鑑定因此喪失先機,往往增加後續辦案難度。現在屏東縣各分局廣設刑事實驗室並配置鑑識人員,加速辦案的效率,也是目前全國各縣市警局中的創舉。

2021年4月發生震驚社會的「假車禍、真擄殺甜美人妻」案件,黃姓犯嫌因迷戀曾姓女店長竟痛下殺手,時任立法委員的屏東縣長周春米,當時就力促《跟蹤騷擾防治法》立法推動,讓社會安全的破口可以有效防堵。此案件也讓各界意識到立法的迫切性,整個立法的共識得以凝聚,並在立院三讀通過、施行。

透過法院判決書回顧此案件,當時黃嫌將被害人載至空屋後,以腳銬將被害人左腳銬在樓梯扶手,案發後鑑識人員使用尼龍棉棒,在腳銬上採得黃嫌的DNA,更因此判斷嫌犯當時眼見被害人因車禍已生命垂危,不僅未送醫反而將被害人銬住、侵害,也阻斷被害人最後一絲生還機會,種種證據跡證顯見黃嫌惡行重大,屏東地院一審依殺人等罪宣判黃嫌無期徒刑。

屏東縣警局鑑識科長許清桂說,黃嫌犯下此案前應經過縝密計畫,到案偵訊時供詞反覆,不斷誤導警方辦案,但鑑識人員仍從死者身上找到線索,包括遭綑綁的方式、嘴唇上殘留的DNA、部份指紋等,相關證據都導向黃嫌不僅殺人,還有強制猥褻等行徑,綜合所有證據,讓檢方辦案、法官判刑有所本,也讓犯嫌難逃法網。

許清桂指出,現今講求科學辦案,透過長時間專業人才的培訓、各類新式設備、數位科技的導入,已經大幅提升鑑識及分析證物能力,隨著刑事實驗室的廣設,配合派駐各分局的鑑識人力,就算是位於國境之南的屏東,不論是各類刑案或毒品取締,甚至是高齡人口的照護,都能派上用場。

警方鑑識科幹員除了在現場採獲相關跡證外,仍需進一步以化學試劑或光源加以顯現,如以多波域光源及紅外線攝影機搜尋被害人衣物上的血跡及輪胎痕,或使用指紋煙燻箱及化學試劑顯現槍枝、寶特瓶、恐嚇信上的指紋,往往關鍵的跡證就此浮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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