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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承租有掛牌的微型電動二輪車,安全與理賠才有保障
要承租有掛牌的微型電動二輪車,安全與理賠才有保障
微型電動二輪車(原電動自行車,簡稱微電車)因其車型輕巧、騎乘可免備駕照,受到外籍移工、銀髮族、菜籃族及學生的喜愛,已成為相當受歡迎的代步工具。為提升用路安全,自111年11月30日起正式納管,微電車需掛牌、投保強制責任險始得上路行駛,如未依規定領用牌照行駛可處新臺幣1,200元以上3,600元以下罰鍰,並禁止行駛。為鼓勵已使用中微電車儘早掛牌,於112年12月31日前完成申請領牌,可免收行照費及號牌費共計450元。
屏東監理站站長羅振瑞提醒,屏東縣地區多為觀光景點,例如恆春、墾丁、小琉球地區等景點,民眾租微電車時,除了騎乘微電車須年滿14歲、應配戴安全帽、不可雙載、酒駕、毒駕,最大行駛速率為每小時25公里以下並應遵守道路交通規則。但是,最重要!最重要!最重要!是要承租已領牌的微電車,因有領牌的微電車才是屬於合格出廠且有受強制險保障,避免敗興而歸、得不償失。
站長羅振瑞表示考量微電車行駛距離有限,為便利民眾就近領牌,每月均提供「到點服務」,相關到點服務時間及地點,可向本站或各經銷商洽詢。微電車相關資訊可至監理服務網首頁-微型電動二輪車專區(https://www.mvdis.gov.tw)查詢,請民眾多加利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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